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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順鎮江志卷三

 風俗

英風澡俗令德在民殷仲堪季子廟記之所稱也風俗泰伯餘衣冠永嘉後劉夢得北固山詩之所美也鄉黨人士平居習聞先生長者之言崇道義尚廉恥故其立朝致匪躬之節居閒樂嘉遯之貞閭閻下庸亦能以孝行節槩自見詳于傳誌信難誣也封內固無千金之家然服勤務本誾誾自足在官者亦喜其庭訟簡(甚少)而無珥筆之譏四方游宦多寓于此謂非風俗淳美可乎或以京口在昔用武之地而稱鬬力為所長者亦淺淺哉 【 鬬力事出隋志見後歲時類】

吳粵與楚接比數相并兼故民俗略同 【 漢志】

徐州人多勁悍 【 晉郗愔在北府徐州人多勁悍桓公云京口酒可飲兵可用深不欲愔居之】

衿帶江山表裏華甸經塗四達利盡淮海城邑高明土風淳壹苞總形勝實為名都 【 宋文帝紀餘見雜錄郡事類】

丹陽舊京所在人物本盛小人率多商販君子資于官祿市廛列肆埒于二京人雜五方故俗頗相類東通吳會南接江湖西連都邑亦一都會也其人本習戰號為天下精兵 【 隋志】 是郡也揚州之都會京口之重鎮六代之風流人物綜萃于斯三吳之山川林泉肇發于此高深自改氣象常存 【 徐鉉集】

潤之土風質而厚士風淳而直近世有劉文清王正肅二公植立標準其登門而游從與不覿面而聞風者凡所講授皆得以口誦心惟知修身行巳知砥節礪行而詞華抑其餘事也 【 咸淳志】

  子目(缺) 【 子目(缺)○(鈔本無此三字) 案下文之歲時乃風俗之子目而元日以下諸小子目屬焉若此處無一子目則是風俗門後半有子目前半無子目而崇墳籍以下諸條皆無所附矣或疑此處子目乃教化二字然無明文可證今姑列此三字以存疑焉】

   崇墳籍

 【 宋高祖鎮京口與臧燾書曰頃學尚廢弛後進頹業衡門之內清風輟響良由戎車屢警禮樂中息浮夫近志情與事染豈可不敷崇墳籍激厲風尚此境人士子姓如林明發搜訪想聞令軌然荊玉含寶要俟開瑩幽蘭懷馨事資扇發獨習寡悟義著周典今經師不遠而赴業無聞非唯志學者鮮或是勸誘未至邪想復宏之見臧燾傳】

   禁屠牛

 【 宋鄭作肅知鎮江府嚴屠牛之禁嘗有牛奔至府問之果將就屠者人皆異之】

   敦教養

【 宋寶元初范文正公以吏部員外郎守潤州始建學請賜以閒田具經史傳疏諸子書聘江南處士李泰伯使講說以教養其州之子弟率五日一視學躬較以文間設飲食延勞將進之士翕然興于學民相勸趨于善邦人士深德之立文正公祠于學見王莊定存之范文正公祠堂記】

   正士習

【 宋郡守耿秉諭學文曰學校之設非以士之貧而食之也又非故羣其類而習其為文辭也不農不商若何而可以為士非老非釋若何而可以為儒事親從兄當以何者為法晞聖慕賢當自何門而入道德性命之理何如而明治亂興衰之故何由而達考之古以為得夫之鑒騐之今以究因革之宜此士之所當用心也自孔堂高弟猶勤勤問仁問知問孝問政問所以為士請之于師而辨之于友後世之士不逮遠矣儻離羣索居而敝其所習則固陋乖僻無自而進于道聖人憂之著為成書以詔萬世教養漸染以俾之講習立師儒之官以董正之此開設學校之本意也升堂而講以質諸生之所疑命題而試以察諸生之所蘊勵之以修潔之行勉之以有用之學此教官訓導之職也】

   杜祈禱

【 土俗尚禨病者多不服藥唯事巫祝漫塘劉先生作尊天敬神文以勸其辭曰蓋聞非其鬼而諂祭之聖門所戒假于神而疑于眾者王制必誅敢述愚誠少裨明見自有太極已肇一元既分三才而為三乃播五行而為五歲月欲其無易定為三百六旬寒暑難于驟更次為七十二候一言以蔽大德曰生其在人也或飢寒所侵或飽煖太過或起居之無節或喜怒之失中或醉而風乘或虛而邪入乃成癘疫各有源流氣象薰蒸人易傳染所以不能免者亦由有以召之儻感受之初澄清厥念擇醫必審用藥必精幼小則乳哺以時長上則侍奉惟謹意之所惡勿置其側口之所嗜必度其宜又同居之人各敬其事勿相戲慢勿致驚呼身雖忙而滌濯灑掃不異平居心雖憂而衣服飲食不愆常度如此則真氣還而何恙不已內志正而何邪可干乃不反之中第求諸外俚俗相扇淫祀繁興其一曰祭瘟所在市廛皆有廟貌或肖虎兕或像虺蛇或手足妄加或眉目倒置夫物各從其類而人必擬其倫豈天地造化之工作魑魅魍魎之狀況至貧者皂隸有不取之贜至賤者乞人有不屑之食曾謂殃札鉤播而乃饕餮盤飱理固甚明人可自曉至于用醫藥以救表裏何須托杯珓以決從違致取短捨長當汗反下去生已遠之死固當所擲枯節朽根何異長挺利刃其次曰齋聖又其次曰樂神晝夜留連男女混雜冥頑之童附而為鬼鬼固不 靈腥臊之巫降而為神神亦可恥妄言禍福以紿昏愚牲十餘不供一夕之須香數套僅充一爇之用其它誘取脅取不使聞知見知固有婦欺其夫子隱其父厥費無藝豈實有餘或典質而一縷無遺或假貸而倍蓰計息以致資產破蕩老稚流離深原其情有甚于盜又病者欲療而禁其服餌老者須肉而絕其肥甘役以符水不問證之陰陽聒以鼓樂不恤體之煩躁使生者不得盡其力死者不得伸其冤揆以刑書合坐故殺甚至奸欲逞而杜其往來之親戚言不騐而委其禍崇于先亡使和順之俗變為乖離孝思之心更為怨詈誣衊天理壞亂人倫其惡之盈非赦所及顧無士師之權以執有罪無先聖之道以正羣心徒抱拳拳未免喋喋儻能崇德辨惑曾不以人廢言庶刷神羞不累其聰明正直且瘳民瘼同底于富壽康甯】

   勸親睦

【 漫塘劉先生又作勸念祖睦族文其辭曰立義莊以贍宗族始于文正范公公之言曰宗族于吾固有親疏祖宗視之則皆其子孫也且吾祖宗積德百年而後發于吾若獨饗富貴而不恤宗族異日何以見祖宗于地下今亦何顏入家廟乎故買良田數千畝以為莊凡羣從之貧者日給之食歲給之衣吉凶給之費忠宣公以下復增廣之迄于今逾二百年綿十餘世而不墜嗚呼盛哉夫樂富貴而羞貧賤我與祖宗同是心也愛其子孫而不欲其貧且賤我與祖宗亦同是心也同是心也而不能使之皆貴而無賤富而無貧則夫富貴之屬乎我者祖宗非私乎我也蓋以我為賢而能體祖宗之心愛乎我者無以異于愛乎彼也以我為才而能任祖宗之責推其所以愛乎我者而及乎彼也人而知其祖宗之心而任祖宗之責則凡族之飢而不能自食寒而不能自衣冠婚喪祭之不能自舉與凡一人之失其所一日之失其養皆疾痛痒疴之切于我者藉令我之力未裕而彼未可以求全然稱力而施之亦足以對越在天而無媿矣不然而曰彼與我服絕矣彼何有于我分殊矣我何屑于彼甯我之酒池肉林不顧彼之啼飢甯我之墻屋文繡倡優纂組不顧彼之無衣甯厚蓄藏以遺雲來以後上知名之子孫不顧彼朝夕之艱危甯多施予以奉繆妄不足信之緇黃不顧彼骨肉之流離則是歛祖宗之澤以奉一己之私縱一己之私而孤祖宗之責欲居之安守之勿失難矣而世之人不但孤其責又尋斧斤焉其說以貧賤為彼所自取富貴為己所自致其非己所致者又以為己私分雖兄弟同氣毫髮不得侵更從而竊攘之因之鬩于墻鬬于室而何有于宗族故長者可傲而卑者可陵也愚者可詐而懦者可脅也能者可役屬不能者可躪藉也貸貣之不周而倍稱之息可得也轉徙之不矜而世守之業可併也又或隙啟于細微釁生于疑似忿懥不釋間諜因之牒訴興焉訐以人所不知陷以人所不為使怨讐得以甘心反右助之以為功奴隸得以肆侮反從臾之以為快自視不啻泰山之安視其族若草菅然芟夷之無日不知祖宗憑怒福祚轉移忽傾弗支忽絕弗繼其實有足淒斷者而其祖宗之澤未泯則尚所謂可傲可陵可役屬可躪藉者之家始有起而承之者人以為盛衰之難常而豈知祖宗權度之不爽也哉不然何近世名門鮮克永世范公之後獨踰二百年綿十餘世而澤不斬也】

  歲時 【 京口土俗凡遇節物隨時制宜雖或雅或鄙皆有所本今略記數事不能悉也】

   元日

    士庶相慶

 【 東京夢華錄正月一日士庶自早互相慶賀】

    飲屠蘇自年小者起

 【 歲華記麗屠蘇草庵之名也昔人居草庵之中每歲除夕遺閭里藥一貼令囊浸井中至元日取出置于酒尊合家飲之不病瘟疫今人得其方而不識名但曰屠蘇而已】

 【 容齋隨筆飲之必自小者起固有來處後漢李膺杜密以黨人同繫獄值元日于獄中飲酒曰正旦從小起時鏡新書晉董勛云正旦飲酒先飲小者何也勛曰俗以小者得歲故先酒賀之老者失歲故後飲殿之初學記載四人月令云正旦進酒次第當從小起唐人作詩者用此事甚多故不能具述】

    入學會拜

 【 潤學元日上已本郡有會諸生之禮自宋郡守殿撰曾逮戶侍張枃始秘撰耿秉又于元日為訓文以勵諸生至今不廢文曰習鄉尚齒行于元日何也意者曰歲律又新吾儕之齒益長矣以去歲而視前歲德差進否業稍修否若猶未也甯不惜歲月之虛度入則事父兄出則事長上去歲之所以行者隱之于心如有未至則自今以往安可復以去歲之所以事之者事之乎三綱五常之訓非吾儕踐履尚誰望耶彊學將以待問幼學期于壯行一歲之間所得于經訓而有所悟入者何語所蘊于胸中而期以施設者何事後生可畏焉知來者之不如今毋虛過後生之日而駸駸于不足畏之境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回念去歲其不省之日多矣可不戒哉】

 【 至正會拜之禮所以重齒貴德也嘉定癸酉教官盧憲集臺府官屬及寓公于學宮欵謁先聖禮畢升堂而拜敘拜而飲諸生敘于兩廡守臣史彌堅總領錢仲彪捐金饋醴以侑今為常比並見嘉定志】

    寫桃符

【 歲時雜記桃符之制以薄木板長三尺大四五寸上畫神像狻猊白澤之屬下書左鬱壘右神荼或寫春詞或書祝禱之語歲旦則更之】

    繪門神

【 荊楚歲時記歲旦繪二神披甲持金戊貼于左右謂之門神】

    秤江水

【 京口江中沙田戶每歲旦收一瓿以秤水水重則是江水大水輕則江水小歲歲不差見蔡佑雜記】

   立春日

    取春牛土書門

【 本草春牛角上土置戶上令人宜田】

【 歲時雜記立春鞭牛訖庶民雜眾如堵頃刻間分裂都盡又相攘奪以至傷毀身體者歲歲有之得牛角者其家宜蠶亦治病故里諺云好男勿鞭春好女勿看燈】

    為春雞

【 文昌雜錄唐歲時節物立春則有綵勝雞燕】

    釘春盤

【 摭遺東晉李鄂立春日命蘆菔芹芽為菜盤相饋貺江淮人多效之四時寶鏡唐立春日春餅生菜號春盤】

    造春蠒

【 歲時雜記立春日作饅頭名探春蠒】

   上元

    張燈

【 兩浙大抵以琉璃燈為貴京口多剪紙為之以鬬女工之纖巧】

【 韋述西京新記唐正月十五夜敕金吾弛禁前後各一日以放燈】

【 僧史略宋太平興國六年敕然燈放夜為著令】

【 東坡元日過丹陽明日立春寄魯元翰詩西湖弄水猶應早北寺觀燈欲及辰趙堯注北寺在潤州上元最盛然未詳北寺今為何寺也】

    作圓子炒糯花

【 范至能上元紀吳下節物俳諧體詩撚粉圓欒意熬稃腷膊聲】

    迎紫姑

【 夢溪筆談舊俗正月望夜迎廁神謂之紫姑】

【 異苑世有紫姑神來相傳是人妾為大婦所嫉每以穢事相役正月十五日感激而死故世人以其日作其形于廁間或猪闌邊迎之曰子胥不在壻名也曹姑已去大婦也小姑可出捉者覺動是神來占眾事及絲蠶】

【 時鏡新書又云帝佶之女壻死生好音樂正月十五日可以衣見迎即紫姑之事】

【 俗又以葦莖分合為卜者名蘆姑范至能詩賤及葦分莖】

   寒食

    行墓祭

【 唐開元禮開元二十二年敕寒食上墓禮經無文近代相傳浸以成俗士庶有不合廟饗者何以表其孝思宜許上墓編入五禮】

【 柳文近世禮重拜掃田野道路士女遍滿皂隸傭丐皆得上父母邱墓馬醫夏畦之鬼無不受子孫追養者】

    插柳枝

【 歲時雜記今人寒食節家家折柳插門上江淮之間尤甚無一家不插者】

    立千秋

【 荊楚歲時記春節懸長繩于高木士女袨服坐立其上推引之名曰鞦韆楚俗謂之施鉤涅槃經謂之骨索】

【 古今藝術圖鞦韆本山戎之戲以習輕趫後人因之每至寒食而為戲樂之事中國女子學之乃以綵繩懸樹立架日鞦韆】

【 王延壽千秋賦序古人謂千秋出漢宮後庭之戲祝壽辭也後人妄易其字旁加以革而語復顛倒】

    戲蹋踘

【 劉向別錄寒食蹋踘】

   清明

    游郊外

【 夢華錄清明之日四野如市芳樹之下園圃之內羅列杯盤互相酬勸歌兒舞女遍滿庭臺抵暮歸各携棗錮炊餅黃肥掉刀名花異果山亭戲具鴨卵雞雛謂之門外土儀黃肥糊紙為之狀若木偶】

【 僧仲殊有南徐好十詞其三淥水橋云行樂過清明南北岸花市管弦聲邀客上樓雙榼酒艤舟清夜兩街燈可以想見當時氣象也】

   上巳

    祓禊

【 唐李德裕舊鎮江口後遷南燕有上已口憶江南禊事詩云黃河西繞郡城流上已應無祓禊遊為憶綠江春水色更隨宵夢向吳州】

   四月八日

    浴佛遺糖水

【 夢華錄四月八日佛生日禪院各有浴佛齋會煎香糖水相遺名浴佛水】

   端午

    競渡

【 荊楚歲時記五月五日為屈原投汨羅人傷其死並將舟檝拯之因以為俗】

【 事物紀原楚傳云起于越王勾踐故歲歷紀華曰因勾踐以成風拯屈原而為俗】

【 南唐書南唐每歲五月許民競渡籍其姓名盡蒐以為兵號淩波軍】

    鬬力(缺)

【 鬬力(缺)○(鈔本無此三字) 案上文敘注云鬬力事出隋志見後歲時類張氏鑑云案後歲時類不載鬬力事今考隋書地理志云京口俗以五月五日為鬬力之戲云云嘉定志卷三風俗門亦節引之則端午競渡條後本有鬬力條可知但其引隋志之詳略及隋志之外曾否更引別書均難臆斷故但注一缺字而不補引隋志之文焉】

    繫百索

【 文昌雜錄唐歲時節物五月五日有百索粽子】

【 風俗通五月五日以五彩絲繫臂者辟鬼及兵一名長命縷一名續命縷一名辟兵繒】

    為角黍

【 續齊諧記屈原以五月五日投汨羅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以竹筒貯米投水祭之】

【 歲時雜記後人因古人筒米而以菰葉裏粘米曰角黍遺俗作粽或加之以棗或以糖又加松粟胡桃之類】

    飲蒲酒

【 歲時雜記端午以菖蒲或縷或屑泛酒】

    鬬百草

【 荊楚歲時記五月五日蹈百艸今人又有鬬百草之戲歐陽永叔詩有共鬬今朝盛盈襜百草香之句】

    戴釵頭符

【 歲時雜記抱樸子或問辟兵之道答曰以五月五日作赤靈符著心今謂之釵頭符端午剪繒綵作小符子爭逞精巧摻于髻鬟之上】

    畫天師像

【 歲時雜記端午都人畫張天師以賣】

   立秋

    戴楸葉

【 夢華錄汴京立秋滿街賣楸葉婦女兒童皆剪成花樣戴之形製不一】

   七夕

    乞巧

【 天寶遺事宮中七夕以錦綵結成樓殿高百尺可容數十人陳花菓酒炙設坐具以祀牛女二星嬪妃穿針乞巧動清商之曲宴樂達旦士女皆效之】

【 唐李嘉祐早秋京口詩云千家閉戶無砧杵七夕何人望斗牛蓋其時多寇盜故有此語】

   中元

    設盂蘭盆供

【 荊楚歲時記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營盆供于寺院竇氏音訓天竺所謂盂蘭盆者乃解倒懸之器言目連救母飢厄如解倒懸故謂之盂蘭盆今人遂餙食味于盆中亦誤矣】

   二社日

    賣社糕

【 春秋二社日清晨小兒捧糕于街頭賣之】

【 夢華錄社日以社糕社酒相饋送】

   重九日

    登高飲菊酒帶萸囊

【 續齊諧記汝南桓景隨費長房遊累年長房忽謂景曰九月九日汝家當有災厄急宜去令家人各作絳囊盛茱萸以繫臂登高飲菊酒禍乃可消景如其言舉家登山夕還見雞犬一時暴死長房聞之日此可代之矣今世人九日登高飲酒婦人帶茱萸囊因此也】

    饋麪糕插綵旗

【 夢華錄都人九日各以粉麪蒸糕相遺上插綵小旂糝飣果實如榴子栗黃銀杏松子仁之類】

【 聞見後錄劉夢得作九日詩欲用糕字以五經中無之輟不復為宋子京九日食糕有詩引周禮籩實糗餌粉餈注餌謂之糕為證】

   十月一日

    煖爐

【 夢華錄十月朔有司進煖爐炭民間皆置酒作煖爐會】

【 歲時雜記京人十月朔沃酒及炙臠肉于爐中圍坐飲啗謂之煖爐會】

    出城饗墳

【 夢華錄十月朔都城士庶皆出城饗墳如寒食節】

   冬至

    賀冬

【 玉燭寶典冬至陰陽百物之始日極南影極長有履長之慶】

【 漢雜事冬至陽生君子道長故賀】

【 夢華錄冬至節雖至貧者一年之間積累假借至此曰更易新衣備辦飲食饗祭先祖慶賀往來一如年節】

   臘八日

    作粥

【 歲時雜記十二月初八日諸大寺作浴佛會并送七寶五味粥謂臘八粥】

   二十四夜

    祀竈

【 范至能村田樂府敘臘月二十四夜祀竈其說謂竈神翌日晨朝天白一歲事故前期禱之】

    饗豆粥

【 范至能村田樂府敘是日煮赤豆作糜暮夜合家同饗至襁褓小兒及僮僕皆預云能辭瘟氣】

【 按荊楚歲時記共工氏有不才子以冬至死為疫鬼畏赤小豆故冬至日作赤豆粥以禳之蓋本于此然用于是夜莫詳所始】

   歲除

    饋歲

【 東坡詩歲晚相與饋問謂之饋歲】

    守歲

【 夢華錄士庶之家圍爐團坐達旦不寐謂之守歲】

【 杜甫詩守歲阿戎家】

    賣懵

【 除夕之前小兒相呼謂之賣懵莫有應者應之則云懵已售矣范至能村田樂府敘有賣癡獃云世傳吳人多獃故兒輩諱之欲賣其餘亦可笑】

    爆竹

【 神異經西方深山中有人長尺餘犯人則病寒熱名曰山魈以竹著火中煏烞有聲則山魈驚憚】

【 蘇子由除日詩云楚人重歲時爆竹鳴磔磔王介甫詩云爆竹驚隣鬼】

    圖鍾馗

【 歲時雜記舊傳唐明皇不豫夢鬼物其名曰鍾馗既寤即安令家家圖其形像于門壁禁中每歲前賜二府各一幅】

    燒〔火凡〕盆

【 范至能村田樂府敘除夕人家各于門首然薪滿盆無貧富皆爾謂之燒(火凡)盆若云相煖熱之意】

    然竈燈

【 夢華錄除夕于竈中然燈謂之照虛耗之說也】

    爇天香

【 俗以十二月朔日為始鳩錢置薰蠟之具豫結綵棚至晦日命羽流設醮事以祈福祥謂之天香會】

【 按四時纂要十二月晦日前兩日通晦三日齋戒燒香靜念仙家重之豈亦本于此與】

 戶口

潤為東南重鎮晉宋隋唐地大民鮮至宋嘉定間所統惟三縣而戶口之繁視前代為最北南混一茲郡實先內附兵不血刃市不輟肆故至元庚寅籍民之數與嘉定等大德辛丑秋七月颶風大作諸沙漂流厥後丁未洎天歷己巳二紀之間兩罹荒札死亡轉徙在在有之由今視昔頗為不侔比年以來生聚涵育漸復舊觀矣

晉毗陵郡治丹徒戶一萬二千 【 時毗陵統縣七丹徒曲阿武進延陵暨陽無錫毗陵戶通七縣言之】

宋南徐州領僑郡十七縣六十三戶七萬二千四百七十二口四十二萬六百四十 【 宋志本合晉陵郡南東海郡南蘭陵郡以書今從之晉陵郡戶一萬五千三百八十二口八萬一百一十三通晉陵延陵無錫南沙曲阿暨陽六縣言之南東海郡戶五千三百四十二口三萬六千六百五十八通丹徒郯胊利城四縣言之南蘭陵郡在今丹陽東五十里詳其治所戶一千五百九十三口一萬六百三十四】

隋江都郡領縣十六戶十一萬五千五百二十四 【 時廢南徐州屬江都廢丹徒縣入延陵縣共領縣十六江陽江都海陵甯海高郵安宜山陽盱眙鹽城清流全椒六合永福句容延陵曲阿】

唐潤州領縣五戶二萬五千三百六十一口十二萬七千一百四 【 舊唐書地理志武德三年改隋延陵縣為丹徒八年廢簡州以曲阿來屬九年以延陵句容白下三縣屬潤州戶口通五縣言之至垂拱四年始分延陵置金壇為六縣】

開元時戶九萬一千六百三十五 【 元和郡縣圖志五萬四千五百 按寰宇記開元戶與圖志多寡不同】

天寶時戶十萬三千三百六十四口六十八萬七千三百 【 通典雖作于貞元然州縣以天寶為定故載潤而闕昇戶口通丹徒丹陽句容江甯延陵金壇六縣言之】

至德時戶十萬二千二十三口六十六萬二千七百六 【 新唐書地理志以至德二載割出江甯句容屬昇州之後為定故于戶口之下稱領縣四 按舊唐書地理志乃以此為天寶六縣戶口之數參之通典數不合】

元和時戶五萬五千四百 【 元和郡縣圖志】

宋太宗時戶主一萬六百四十七客一萬六千九百九 【 太平寰宇記】

真宗時戶三萬三千 【 祥符圖經丹徒縣戶一萬三百七十丹陽縣戶九千三百六十金壇縣戶七千九百九十延陵縣戶五千二百八十】

仁宗時戶五萬四千 【 兩朝國史】

神宗時戶主三萬三千三百一十八客二萬一千四百八十 【 九域志 郡縣志崇甯戶六萬三千六百五十七】

孝宗時 【 孝宗時○鈔本此上有乾道庚寅一段 案乾道本孝宗年號庚寅乃乾道六年鈔本上文乾道庚寅一段與下文全同必係重複況下文云戶六萬三千九百四十口一十二萬一千二百二十與注中之三縣散數相符而上文云戶六萬四千口十二萬一千三百有畸與注中之散數不合至於乾道庚寅四字下文是小字而上文誤作大字又少孝宗時三字尤與前後諸條體例不合此必傳寫之舛誤也今刪】 戶六萬三千九百四十口一十二萬一千二百二十 【 乾道庚寅丹徒縣戶一萬八千八百口三萬二千二百丹陽縣戶二萬五千二百四十口五萬五千九百八十金壇縣戶一萬九千九百口三萬三千四十】

理宗時戶一十萬八千四百口六十四萬四千一百 【 嘉定志府城廂戶一萬四千三百口五萬六千八百江口鎮戶一千六百口六千九百丹徒縣戶二萬七千口一十六萬九千六百丹陽縣戶三萬五千二百口二十一萬八千五百金壇縣戶三萬三百口一十九萬二千三百】

度宗時戶七萬二千三百五十五口三十九萬七千三百四十四 【 咸淳志在城五隅戶八千六百九十八口三萬八千三百八十五丹徒縣戶一萬四千八十一口七萬六千三百三十五丹陽縣戶二萬二千七百六十八口一十一萬八千四百六十一金壇縣戶二萬六千八百八十口一十六萬四千一百六十三】

  土著

戶一十萬六十五 【 錄事司九千四百六十九 丹徒縣二萬八千四百六十二 丹陽縣二萬九千二十四 金壇縣三萬二千五百一十六】

民八萬四千八十三 【 錄事司六千六百三十 丹徒縣二萬二千三百八十三 丹陽縣二萬五千六百二十八 金壇縣二萬八千八百四十八】

儒七百三十七 【 錄事司二百五十四 丹徒縣三十二 丹陽縣七十二 金壇縣三百七十九】

醫三百 【 錄事司六十九 丹徒縣六十六 丹陽縣七十七 金壇縣八十八】

馬站二千九百五十五 【 錄事司八十五 丹徒縣一千一百四 丹陽縣八百三十七 【 丹陽縣八百三十七○(鈔本作四百六十二) 案自上文民八萬四千八十三至下文龍華會善友二正合土著一十萬六十五之數各條小注之散數與大字之總數均屬符合惟此條大字云馬站二千九百五十五小注云錄事司八十五丹徒縣一千一百四金壇縣九百二十九合丹陽縣四百六十二計之止得二千五百八十較總數少三百七十五則散數必有舛誤可知凡充馬站之戶多居於城外錄事司統城內之地雖止八十五戶已不為少丹徒金壇二縣戶數在一千內外當亦不誤至丹陽縣為南北往來之衝途若止四百六十二戶則不及二縣之半未免太少今改為八百三十七較鈔本多三百七十五乃與二千九百五十五之總數相符乾隆鎮江府志卷五述元時戶口馬站條下之散數丹陽亦係四百六十二而總數則係二千五百八十蓋後之修志者知散數與總數不合遂改總數以就之然總數既改而上文仍云土著戶一十萬六十五則前後不相應矣故此條之散數可改而總數不可改也 又案乾隆志又云右永樂成化二志皆與元史不合就其本書所述總數與注亦自矛盾姑附志之今考元史地理志云鎮江路戶一十萬三千三百一十五較此志土著戶多三千二百五十者蓋元史所紀戶口用世祖至元閒所籍之數(地理志五杭州路條下云戶三十六萬八百五十注云至元二十七年鈔籍數湖州路條下云戶二十五萬四千三百四十五注云鈔籍戶口數闕用至順錢糧數蓋元史所載戶口多據至元閒鈔籍之數其鈔籍之數無考者始據至順錢糧之數鎮江路與杭州路湖州路同屬於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其戶口下無注者蓋杭州路在此卷之首彼處既注明用至元鈔籍數則此從可知也)此志所紀戶口據文宗至順閒所計之數(卷六賦稅門云以上稅糧並據至順二年計撥之數以書稅糧之數既據至順二年則戶口之數疑亦據至順二年矣)故有不同至順閒之戶數較至元閒之戶數微少者實因屢遭災變所致(上文戶口敘云大德辛丑秋七月颶風大作諸沙漂流厥後丁未洎天歷己巳二紀之閒兩罹荒札由今視昔頗為不侔)然則此志與元史固不相背矣(下文云口六十一萬三千五百七十八元史地理志云口六十二萬三千六百四十四至順時口數較至元時口數少一萬六十六者其故亦與此同)至於戶之總數散數乾隆志所載本於此志而每與此志不合蓋由永樂成化志展轉傳鈔以致訛舛(上文儒七百三十七注云金壇縣三百七十九乾隆志三百誤作二百七百誤作六百下文弓手二百九十二注云丹徒縣一百六乾隆志一百誤作二百二百誤作三百)並當據此志以正彼書不得謂此志之原文有誤也】  金壇縣九百二十九】

水站七百六十一 【 錄事司四十 丹徒縣二百二十七 丹陽縣四百六十二 金壇縣三十二】

遞運站三十一 【 錄事司一十八 丹徒縣一十三】

急遞鋪二百四 【 錄事司八 丹徒縣一百二十六 丹陽縣七十】

弓手二百九十二 【 錄事司二十五 丹徒縣一百六 丹陽縣七十七 金壇縣八十四】

財賦四千四百八十五 【 丹徒縣二千二百一十七 丹陽縣八百三十一 金壇縣一千四百三十七】

海道梢水三百七十四 【 錄事司七 丹徒縣二百七十六 丹陽縣九十一】

匠三千五百八十六 【 錄事司五百一十八 丹徒縣一千五百三十三 丹陽縣八百四十一 金壇縣六百九十四】

軍二千一百六十五 【 錄事司一千七百七十一 丹徒縣三百六十七 丹陽縣一十八 金壇縣八】

樂人九十 【 錄事司四十三 丹徒縣一十一 丹陽縣二十 金壇縣一十六】

龍華會善友二 【 錄事司一 丹徒縣一係錄事分寮 至元二十七年抄作民數三十年正月奏准節該龍華會有頭髮人每供養彌勒佛無媳婦清淨行有自亡宋以來民的數目裏不曾入去不揀那个差發不當燕參政說這的每自亡宋至今四百餘年不曾當差發則在和尚數目有來奏阿更好那般香剃了頭髮做和尚者 以宗主蔣汝靜住持】

口六十一萬三千五百七十八 【 錄事司四萬八千五百三十七 丹徒縣一十九萬二百五十七 丹陽縣一十八萬八千九百四十九 金壇縣一十八萬五千八百三十五】

民四十六萬九千一百九 【 錄事司三萬二千七百七十 丹徒縣一十三萬四千八百八 丹陽縣一十四萬八千七百四十四 金壇縣一十五萬二千七百九十七】

儒三千一百二十三 【 錄事司一千五百五十九 丹徒縣百七十五 丹陽縣四百九十六 金壇縣八百九十三】

醫二千三百八十八 【 錄事司四百二十五 丹徒縣五百七十六 丹陽縣六百六十六 金壇縣七百二十一】

馬站四萬一千八百一十九 【 錄事司七百三十五 丹徒縣一萬三千一百八十 丹陽縣一萬三千九百三十二 金壇縣一萬三千九百九十二】

水站一萬三百八十四 【 錄事司四百七十七 丹徒縣二千七百五十五 丹陽縣六千五百四十六 金壇縣六百六】

遞運站三百五 【 錄事司一百八十一 丹徒縣一百二十四】

急遞鋪二千二百四十 【 錄事司六十四 丹徒縣一千一百九十六 丹陽縣九百八十】

弓手三千六百六十三 【 錄事司二百二十八 丹徒縣一千一百七 丹陽縣一千一百四十三 金壇縣一千一百八十五】

財賦三萬一千九百二 【 丹徒縣一萬六千八百一十三 丹陽縣一千二百 金壇縣八千百八十九】

梢水三千二百九十九 【 錄事司三十 丹徒縣二千四百三十 丹陽縣八百三十九】

匠三萬四千三百三十七 【 錄事司三千四百 丹徒縣一萬五千二百七十二 丹陽縣九千六十一 金壇縣六千六百四十一】

軍一萬一百六 【 錄事司八千一百九十二 丹徒縣一千九百二十三 丹陽縣一百四十六 金壇縣四十五】

樂人五百九十九 【 錄事司二百三十二 丹徒縣六十六 丹陽縣一百九十六 金壇縣一百三】

善友三百四 【 錄事司二百七十四 丹徒縣三十】

軀二百二十二 【 軀二百二十二 案此志戶口內土著僑寓等人各分戶口軀三門閱者多以軀字為疑或謂文獻通考戶口門載宋元豐時民數先述戶數次述口數終述丁數此志所謂軀蓋即通考所謂丁也今考書傳之紀戶口者多但言口而丁自在其中通考列丁於口之外者實因兼論賦役之故此志之戶口門既未言及賦役則不必分丁口矣況土著戶一十萬六十五口六十萬三千五百七十八而軀僅二百二十二若軀即是丁豈有戶之數五百倍於丁口之數三千倍於丁者乎則其說非也或謂元史李忽吉蘭傳云忽吉蘭附奏曰今蒙古漢軍多非正身半以驅奴代此志所謂軀蓋即元史所謂驅也今考元史耶律楚材傳云時將相大臣有所驅獲往往寄留諸郡楚材因括戶口並令為民又云以經義詞賦論分為三科儒人被俘為奴者亦令就試得士凡四千三十人免為奴者四之一高智耀傳云時淮蜀士遭俘虜者皆沒為奴智耀奏言以儒為驅古無有也帝然之命循行郡縣區別之得數千人據此則元代開創之初儒戶之俘為驅奴者均已優免為良至順時之驅奴其中不得仍有儒矣今土著之軀為儒者三十有八則非驅奴可知況戶至十萬之外口至六十萬之外則為奴者至少亦當以千計若軀即是驅何得止有二百二十二乎則其說亦非也蓋軀字從身故訓為身體(說文軀字下云體也从身區聲)由區字得聲故與區同意(釋名釋形體云軀區也)區訓為宅(淮南子原道云縱志舒節以馳大區注云區宅也)又訓為藏(荀子大略云在乎區蓋之間注云區藏物處)有隱藏義(說文區字下云踦區藏隱也)引而申之有寄居之義(漢書食貨志下注引如淳云居處所在為區此區訓居之証又百官公卿表上衞尉注引胡廣云區廬者若今之仗宿屋矣案衞士直宿之廬乃暫時寄居之地則區字有寄居之義明矣)故人之寄居者可謂之軀此志先言口後言軀蓋凡言口者皆有家之人凡言軀者皆無家之人有家者自成一戶故必計其口無家者孑然一身故但謂之軀(廣雅釋詁云區小也釋訓云區區小也漢書楊王孫傳何必區區獨守所聞蓋區有小義兼有獨義故自謙微末者則曰區區而稱人孤獨者則曰軀其義本相通貫也)此口數所以多軀數所以少也(或謂此志述單貧之戶凡四千一百四單身之人既謂之單貧則軀非單身之人矣今案單與寒義本相近故閔子有一子寒三子單之語則單字不專訓獨可知六朝以前史傳言單門者皆指寒士非指單丁唐人弔李德裕詩言八百孤寒亦謂無援非謂單身單貧與孤寒文義既同單貧戶與單門文義亦同況下文述單貧口數一萬一千四百七十七較戶數多至一倍之外又另有軀十六是單貧者每戶不止一口且尚有寄居之軀也然則單貧非單身之人明矣)考元史兵志云於各戶選當站役之人不問親軀每戶取二丁所謂親者蓋其家之人所謂軀者蓋寄居之人故得共為一戶也(僑寓者皆他鄉之人寄居與僑寓不同故土著之軀本郡人無家而寄居者也僑寓之軀他鄉人無家而寄居者也)若謂軀為奴僕則奴僕亦各有家安得與其主共為一戶耶(此志不載奴僕之戶口而紀土著之民凡八萬四千八十三戶四十六萬九千一百九口蓋即農工商賈胥吏之流不復細為區別而奴僕亦附於其中故合儒醫等項較之不敵三分之一也)又考元史食貨志云令諸路騐民戶成丁之數每丁歲科粟一石驅丁五升新戶丁驅各半之又云全料戶丁稅每丁粟三石驅丁粟一石二驅字並當作軀蓋丁有家室故納粟較多軀丁無家室故納粟較少耳若謂軀丁為奴僕之丁則是奴僕與其主並納丁稅之粟恐有元全盛之時未必有此苛政也(自來地稅皆田主納之而佃客不納丁稅皆家主納之而奴僕不納此一定之理若奴僕當納丁稅則佃客亦當納地稅矣有是理乎)要之丁軀驅三者相似而實不同自當細為區分不必互相牽合也】  【 錄事司一百七十 丹徒縣一十七 丹陽縣一十一 金壇縣二十四】

民六十七 【 錄事司五十八 丹陽縣四 金壇縣五】

儒三十八 【 錄事司三十一 丹陽縣一 金壇縣六】

醫二 【 並錄事司】

馬站五十九 【 馬站五十九○鈔本九作五 案注云錄事司三十七丹徒縣四丹陽縣五金壇縣一十三合之正五十九軀則五為誤字明矣今特改正】  【 錄事司三十七 丹徒縣四 丹陽縣五 金壇縣十三】

水站二 【 並錄事司】

遞運站一 【 錄事司】

財賦四 【 並丹徒縣】

軍四十七 【 錄事司三十七 丹徒縣九 丹陽縣一】

□□(缺) 【 □□(缺)○(鈔本無) 案上文云軀二百二十二自民六十七至軍四十七止得二百二十軀尚少二軀則有脫文無疑惟所脫者為何項之人難以臆補故但列□□(缺)於此以備參考】

  僑寓

戶三千八百四十五 【 錄事司三千三百九十九 丹徒縣二百九十九 丹陽縣一百二十 金壇縣三十七】

蒙古二十九 【 錄事司二十三 丹徒縣一 丹陽縣三 金壇縣二】

畏吾兒一十四 【 錄事司一十二 丹陽縣二】

回回五十九 【 錄事司四十九 丹徒縣五 丹陽縣三 金壇縣二】

也里可溫二十三 【 錄事司一十九 丹徒縣三 金壇縣一】

河西三 【 錄事司一 丹徒縣二】

契丹二十一 【 錄事司一十九 丹徒縣二】

女直二十五 【 並錄事司】

漢人三千六百七十一 【 錄事司三千二百五十一 丹徒縣二百八十六 丹陽縣一百二 金壇縣三十二】

民(缺) 【 民(缺)○(鈔本無此二字) 案上文紀僑寓之戶共三千八百四十五自蒙古二十九至漢人三千六百七十一述僑寓諸戶之本籍其數與總數相合自儒八至樂人四述僑寓諸戶之流品其數較總數少三百七十五考前後諸條皆先述民之數後述儒之數此處儒八之前不言民數顯有脫佚惟所少之三百七十五戶果皆民戶抑係另有他戶均未可定今姑補民(缺)二字以存其概焉(下文□九鈔本作軀九今考此條在怯怜□之後樂人之前係述僑寓戶之流品本不應言軀況下文述僑寓戶之軀凡二千九百四十八此處尤不應復言軀九惟軀字為何字之誤難以臆測故但空一字以備考焉□)】

儒八 【 錄事司六 丹徒縣一 金壇縣一】

醫五 【 錄事司四 丹陽縣一】

陰陽一 【 錄事司】

站二十六 【 錄事司二十三 丹陽縣三】

急遞鋪二 【 錄事司一 丹陽縣一】

打捕一十四 【 錄事司一十二 金壇縣二】

匠一十八 【 丹徒縣七 丹陽縣八 金壇縣三】

軍三千三百六十七 【 錄事司三千一十一 丹徒縣二百七十七 丹陽縣六十三 金壇縣一十六】

怯怜口二十三 【 怯怜口二十三 案怯怜口之名歷朝所未見惟元時有之今考元史百官志管怯怜口諸色民匠都總管府秩正三品領怯怜口人匠造作等事管領大都怯怜口諸色人匠提舉司秩正五品管領上都怯憐口諸色人匠提舉司秩正五品憐與怜同後仿此隨路諸色人匠都總管府秩正三品中統五年命招集析居放良還俗僧道等戶習諸色匠藝立管領怯憐口總管府以司其造作管領諸路怯憐口民匠都總管府秩正三品至元七年招集析居從良還俗僧道編籍人戶為怯憐口立總管以領之十四年以所隸戶口善造作屬中宮十六年立織染雜造二局以司造作據此則怯怜口皆係從良還俗之人專司織染雜造之事雖亦工匠之類而究與工匠微異故上文既言匠一十八而此處復言怯怜口二十三也卷十三公廨門局類云織染局至元十八年改置雜造局至元十三年改置鎮江府既有此二局自當有怯怜口矣 又案元時官名多係特創故此志所述往往似有訛誤而實與史傳相合如卷十四元刺守狗兒傳云也可怯薛者謂宿衞之第一班也(十駕齋養新錄云蒙古語大為也可凡官名也可者第一之稱兵志怯薛者猶言番直宿衞也其云也可者言天子自領之也)又云速古兒赤者謂掌衣服之官也(元史兵志云掌內府尚供衣服者曰速古兒赤廿二史劄記云速古兒赤掌服御事者見亦力撒合傳傳羅普化為宿衞速古兒赤又野先入宿衞掌速古兒赤)卷十七寓治門云蒙古必闍赤回回必闍赤者主文史之官也(元史兵志云主文史者曰必闇赤廿二史劄記云必闇赤知書通文義者見立智理威傳又云怯里馬赤者謂掾屬也廿二史劄記云怯里馬赤中書省掾屬見百官志今按元時六部皆有怯里馬赤其餘內外各署亦多有之蓋掾屬之通稱也)卷十九仕進門阿馬剌注云寶兒赤者掌飲食之官也(廿二史劄記云者燕不花在英宗時為進酒寶兒赤見本傳而阿刺罕傳作博而赤濶里吉思傳作博兒赤今按兵志云親烹餁以奉上飲食者曰博爾赤博與寶爾與兒而皆一聲之轉蓋譯音無定字也)至於此卷述僑寓之戶口所謂畏吾兒者回鶻也(元史畏吾兒或作畏兀兒十駕齋養新錄云回鶻即畏兀兒)所謂也里可溫者西洋人也(卷九大興國寺條載梁相記云薛迷思賢在中原西北十萬餘里乃也里可溫行教之地教以禮東方為主故謂之長生天十字者取像人身四方上下以是為準據此則薛迷思賢乃西洋之地而也里可溫即天主教矣)所謂漢人者北方人也(十駕齋養新錄云漢人南人之分以宋金疆域為斷江浙湖廣江西三行省為南人河南省唯江北淮南諸路為南人)此皆元時之名目他如所載之詔旨或近於俗(如上文龍華會善友注載至元三十年之旨是也)所紀之人名或近於奇(如卷十四元刺守內之劉忙古角是也)亦皆元時之風尚未可執後世之語言文字而疑此志為誤也】  【 錄事司二十一 丹陽縣二】

□九 【 並錄事司】

樂人四 【 錄事司三 丹陽縣一】

口一萬五百五十五 【 錄事司八千九百七十八 丹徒縣七百八十一 丹陽縣六百四 金壇縣一百九十二】

蒙古一百六十三 【 錄事司一百二十五 丹徒縣九 丹陽縣一十四 金壇縣一十五】

畏吾兒九十三 【 錄事司八十一 丹陽縣一十二】

回回三百七十四 【 錄事司二百九十六 丹徒縣三十一 丹陽縣四十 金壇縣七】

也里可溫一百六 【 錄事司九十二 丹徒縣七 金壇縣七】

河西三十五 【 錄事司一十九 丹徒縣一十六】

契丹一百一十六 【 錄事司一百四 丹徒縣一十二】

女直二百六十一 【 並錄事司】

漢人九千四百七 【 漢人九千四百七○(鈔本作八千八百六十八) 案注云錄事司七千九百九十九丹徒縣七百六丹陽縣五百三十九金壇縣一百六十三總四者計之正得九千四百七之數若作八千八百六十八則正文與子注不相應矣況上文云口一萬五百五十五自蒙古一百六十三至漢人九千四百七正合其數若漢人口數少五百三十九則散數與總數又不相應矣今改正】  【 錄事司七千九百九十九 丹徒縣七百六 丹陽縣五百三十九 金壇縣一百六十三】

軀二千九百四十八 【 錄事司二千七百二十 丹徒縣八十 丹陽縣八十八 金壇縣六十】

蒙古四百二十九 【 錄事司三百九十七 丹徒縣六 丹陽縣一十七 金壇縣九】

畏吾兒一百七 【 並錄事司】

回回三百一十 【 錄事司二百七十九 丹徒縣一十一 丹陽縣一十八 金壇縣二】

也里可溫一百九 【 錄事司一百二 金壇縣七】

河西一十九 【 錄事司一十 丹徒縣九】

契丹七十五 【 錄事司六十八 丹徒縣七】

女直二百二十四 【 並錄事司】

漢人一千六百七十五 【 錄事司一千五百三十三 丹徒縣四十七 丹陽縣五十三 金壇縣四十三】

  客 【 客○(鈔本作名) 案卷十八人材敘云仍以土著僑寓別之注云至元以後凡有恆產於此者則書其無者則不書也據此是無恆產者不得為僑寓即不得列於人材門矣然志乘之例紀人材者非生長其地不得濫書而紀戶口者雖偶居其地亦必備書故人材內止分土著僑寓而戶口門內則土著僑寓之外又另有客蓋久居其地而有恆產者謂之僑寓暫居其地而無恆產者謂之客故客戶當列於僑寓之後鈔本客誤作名又移其戶數於土著之後俱非其舊今改正】

戶五千七百五十三 【 戶五千九百四十三○(鈔本無戶字) 案土著僑寓之戶口軀已見於上文單貧之戶口軀又見於下文則此條為客戶之數無疑若不補戶字則詞意為不完矣下文自民五千一百六十九至樂人二合計止五千五百有二戶較總數少二百五十一戶今考客戶較土著戶少水站遞運站急遞鋪弓手四項名目(土著內尚有龍華會善友今不數之者以僑寓戶單貧戶皆無之客戶未必有也)必有脫文無疑但不知所缺者究係何項之人今姑列□□(缺)□□(缺)於馬站七之後財賦九之前以存其概焉】  【 錄事司一千三百九十四 丹徒縣八百七十九 丹陽縣七百七十六 金壇縣二千七百四】

民五千一百六十九 【 錄事司九百一十三 丹徒縣八百四十七 丹陽縣七百六十五 金壇縣二千六百四十四】

儒九十二 【 錄事司八十五 丹徒縣四 丹陽縣一 金壇縣二】

醫二 【 並丹陽縣】

馬站七 【 丹徒縣四 丹陽縣二 金壇縣一】

□□(缺)

□□(缺)

財賦九 【 丹徒縣三 丹陽縣三 金壇縣三】

梢水一 【 丹徒縣】

匠一十九 【 錄事司七 丹徒縣二 丹陽縣三 金壇縣七】

軍二百一 【 錄事司一百八十三 丹徒縣一十八】

樂人二 【 並錄事司】

口(缺)

軀一千二百四十一 【 軀一千二百四十一○(鈔本軀作名) 案土著僑寓單貧之戶口軀俱已見於上下文則此段非客之口數乃客之軀數也凡口數必多於戶數考上文客戶之數五千七百五十三而此段總數止一千二百四十一若是客之口數不應較戶數僅得五分之一然則此段為客之軀數明矣鈔本軀誤作名遂不可通今改正客之口數久已脫去無從追補今姑列口缺二字於此行之前下文口一萬一千四百七十七乃單貧之口數鈔本以此段軀數列於單貧戶之後單貧口之前則前後不相連屬今亦改正】  【 錄事司四百四十三 丹徒縣三百一十六 丹陽縣一百五十七 金壇縣三百二十五】

民一千二百一十 【 錄事司四百二十四 丹徒縣三百五 丹陽縣一百五十六 金壇縣三百二十五】

儒三 【 並丹徒縣】

財賦一 【 丹陽縣】

軍二十七 【 錄事司一十九 丹徒縣八】

  單貧

戶四千一百四 【 錄事司一千三百九十二 丹徒縣七百七 丹陽縣一千一百二十一 金壇縣八百八十四】

民三千六百七十六 【 民三千六百七十六○(鈔本七十六作七十五) 案注中錄事司以下四項之數合計之共三千六百七十六則五為誤字無疑上文述單貧之戶凡四千一百四自民三千六百七十六至樂人四止得四千九十二戶較總數尚少十二戶或謂醫五之後弓手一之前脫去馬站水站遞運站急遞鋪四項戶數然考下文口一萬四百一十九乃單貧之口數自儒七至樂人一十三其數與總數相合而各項名目與單貧戶名目一一相符並無馬站水站遞運站急遞鋪四項口數不應單貧戶內反有此四項名目也然則此段之散數少於總數者當是數目之有誤而非名目之有缺矣惟是各項之正文與夾注均屬相符不能強指何項為誤今姑仍其舊焉】  【 錄事司一千四十一 丹徒縣六百三十八 丹陽縣一千一百一十三 金壇縣八百八十四】

儒二 【 丹徒縣一 丹陽縣一】

醫五 【 並錄事司】

弓手一 【 錄事司】

財賦三十六 【 丹徒縣三十一 丹陽縣五】

梢水一 【 丹陽縣】

匠七 【 錄事司一 丹徒縣五 丹陽縣一】

軍三百六十 【 錄事司三百二十九 丹徒縣三十一】

樂人四 【 錄事司三 丹陽縣一】

口一萬一千四百七十九 【 錄事司三千八百六十七 丹徒縣二千五十三 丹陽縣三千一百二十八 金壇縣二千四百二十九】

民一萬四百一十九 【 錄事司三千二十 丹徒縣一千八百七十一 丹陽縣三千九十九 金壇縣二千四百二十九】

儒七 【 丹徒縣五 丹陽縣二】

醫一十五 【 並錄事司】

弓手二 【 並錄事司】

財賦一百一十 【 丹徒縣九十一 丹陽縣一十九】

梢水三 【 並丹陽縣】

匠四十七 【 錄事司三十四 丹徒縣十 丹陽縣三】

軍八百六十一 【 錄事司七百八十八 丹徒縣七十三】

樂人一十三 【 錄事司八 丹陽縣五】

軀一十六 【 軀一十六○(鈔本此條在俗人六十條後) 案上文土著類僑寓類客類皆有軀不應單貧類獨無下文道類既無軀不應僧類獨有必此條本在單貧類而誤入僧類者也今改正(寄居於寺觀者既列於俗人之中則僧道類不應復有軀矣若謂游方募化者為軀則一郡之中豈止一十六人况出家者即以所居之寺觀為家安得更有寄居之名乎)惟下文不言一十六軀為何項之人必有佚脫今姑補□□(缺)□□(缺)於此行之後以備考焉】  【 錄事司一十四 丹陽縣二】

□□(缺)

□□(缺)

  僧

戶三百一十 【 錄事司六十九內有妻八 丹徒縣一百二十五內有妻一 丹陽縣七十四內有妻一 金壇縣六十二內有妻一】

口二千四百三 【 錄事司五百二十一 丹徒縣一千一百七十八 丹陽縣三百九十六 金壇縣三百八】

僧行二千二十七 【 錄事司三百一十 丹徒縣一千一百二十一 丹陽縣三百七十一 金壇縣二百二十四】

尼行三百一十六 【 錄事司一百九十 丹徒縣四十六 丹陽縣一十九 金壇縣六十六】

俗人六十 【 錄事司二十一 丹徒縣十 丹陽縣六 金壇縣二十三】

  道

戶一百四十一 【 錄事司三十五 丹徒縣二十 丹陽縣十五 【 丹陽縣十五○(鈔本無此五字) 案道戶之總數一百四十一注云錄事司三十五丹徒縣二十金壇縣七十一合計之僅得一百二十六較總數尚少十五考卷十內丹陽縣道觀之數甚多不應戶口門內丹陽縣無一道戶則當補此五字明矣況下文述口數五百七十注云丹陽縣八十九道注云丹陽縣八十一女冠注云丹陽縣三俗人注云丹陽縣五若丹陽縣無道戶安得有道口耶】  金壇縣七十一】

口五百七十 【 錄事司一百七十五 丹徒縣七十四 丹陽縣八十九 金壇縣二百三十二】

道四百六十五 【 錄事司一百一十二 丹徒縣六十六 丹陽縣八十一 金壇縣二百六】

女冠六十四 【 錄事司五十七 丹徒縣一 丹陽縣三 金壇縣三】

俗人四十一 【 錄事司六 丹徒縣七 丹陽縣五 金壇縣二十三】

丹徒陳揚傑子英校字